建筑园林绿化资质
当前位置:首页 >> 部委资质 >> 建筑园林绿化资质 >> 四级园林绿化资质1、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园林绿化行业的经营执照和园林绿化工程的经营范围。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从事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1人;企业持有中级岗位证书的在职技术工人不少于4人。
4、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50万元以上。
5、具有全年施工的技术能力。
6、能掌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
(二) 经营范围
三级资质以下企业只能承担50万元以下的纯绿化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养护工程以及劳务分包,并限定在企业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实施。
资质办理流程
登录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企业办网页http://bys.bcactc.com/qy/进行用户注册和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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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网上查看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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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通过后,按材料要求带齐所有原件和申报材料到企业办现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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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后,申报企业到局政务大厅领取受理通知书。(地址:东城区安外小黄庄路甲9号联系电话84236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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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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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参加城镇绿化处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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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后12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办理结果 |
北京资质代办处 |